企業在消費產物進程中委派外單元維護加工物質時,所發生的用度可計入“委派加工物質”等科目核算,關系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委派加工物質的會計分錄
1、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原材料
2、付出運雜用的會計分錄: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
3、付出加工費的會計分錄:
借:委派加工物質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4、付出耗費稅(對準應稅耗費品)的會計分錄:
①若加工結束后用來貫串消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耗費稅
貸:銀行入款
②若加工結束后用來徑直出賣的會計分錄: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
5、收回物質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周轉材料/倉庫儲存商品等
貸:委派加工物質
委派加工物質是什么?
委派加工物質屬于資產類科目,是指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質。委派加工物質的成本該當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費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屬于資產類賬戶。收方代辦減少,付方代辦縮小。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消費進程中過程加工變換其樣式或本質并形成產物重要實業的百般材料、重要材料和外購半制品,以及不形成產物實業但無助于于產物產生的扶助材料。原材料簡直囊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外購半制品、補綴用附件、包裝材料、燃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