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費是企工作單元在冬季為員工供給的一種取暖補助,指導取暖費屬于員工利益嗎?如何做賬?
取暖費能否屬于員工利益?
按照《財務部對于企業鞏固員工利益費財務管理的報告》(財企[2009]242號)規則,一、企業員工利益費是指企業為員工供給的除員工報酬、獎金、補助、歸入報酬總數管理的補助、員工培養經費、社會保障費和彌補養老保障費(年薪)、彌補調理保障費及住宅公共積累除外的利益報酬開銷,囊括散發給員工或為員工付出的以次各項現款補助和非錢幣性普遍利益:
(一)為員工保健保健、生存等散發或付出的各項現款補助和非錢幣性利益,囊括員工因公邊疆就診用度、暫未舉行調理兼顧企業員工調理用度、員工撫養嫡派支屬調理補助、員工休養用度、自學考試辦公室員工食堂經費補助或未辦員工食堂一致供給午餐開銷、適合國度相關財務規則的供暖費補助、防暑降溫費等。
所以,取暖費屬于員工利益費,應計入“草率員工薪酬——員工利益費”科目核算。
職工取暖費賬務處置
1、企業付出職工取暖補助:
計提時:
借:管理用度(或其余關系科目)——熱氣費
貸:草率員工薪酬
付出時:
借:草率員工薪酬——利益費
貸:銀行入款
2、企業安置熱氣擺設
小企業業所需熱氣用度不大的情景下,不妨徑直計入“管理用度——熱氣費”核算。即使是較大的企業處置采暖費,則須要各部分舉行攤派。比方管理部分不妨徑直計入管理用度,出賣部分不妨計入出賣用度,且那些用度的二級科目,不妨一致記為“熱氣費”。
取暖費能否交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