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消費籌備進程中購入的少許巨型擺設是須要安置的,擺設安置常常計入“在建筑工程程”“固定資產”等科目舉行核算,對于擺設安置,應怎樣做賬?
安置擺設的會計分錄
購入舉行安置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
付出安置費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
擺設安置結束托付運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筑工程程
計提折舊:
借:管理用度
貸:累計折舊
在建筑工程程屬于什么科目?
在建筑工程程屬于資產類科目,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固定資產的興建、改造、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在建筑工程程常常有“自己經營”和“出包”兩種辦法。自己經營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用料、自行動工并舉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經過簽署公約,由其它工程隊或單元承包創造的工程。在建筑工程程核算企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在建筑工程程發生的價格,該當依照“興辦工程”、“安置工程”、“在安置擺設”、“待攤開銷”以及單項工程舉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期末收方余額,反應了企業尚未竣工的在建筑工程程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