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計提工資10萬元要分配到員工具體崗位科目。現在我假設這10萬元分配給3萬個生產工人,2萬個車間工人,3萬個管理人員,2萬個銷售人員,遲到的員工是管理人員,個人所得稅一共1萬元。
借:生產成本(對應直接生產工人工資)3萬元。
制造成本(車間生產工人工資)20000。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29740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20000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9740
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的計提:
借:其他應付款2620
貸款:應付款-住房公積金2620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000。
貸: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000元。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款-工資99740
貸款:銀行存款99740
公積金的繳納:
借方:舊差兇。他應該付2620。
貸款:銀行存款2620
代付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1萬元。
(從員工處)收回個人所得稅:
借方:銀行10000元。
貸:其他應收款10000。
以上是配送的全過程。
當然,一般情況下,發放工資時,會在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發放,分錄一般為:
借:生產成本(對應于直接生產工人的工資)
制造成本(車間生產工人的工資)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頌揚精神。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扣稅后金額)
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
生產成本:又稱制侍橋成本,是指生產活動的成本,即企業生產產品所發生的成本。
制造費用: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間接費用。
管理費用:指企業行政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銷售費用:指銷售物資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領工資的會計分錄,怎么辦?
累積和支付工資的會計分錄。
1、應計工資
借:管理費
銷售成本
貸款:應付款-工資
2.提供社會保障(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
銷售成本
貸款:應付款-社會保障
會計分錄在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
1.發工資的時候
借:支付員工工資-工資
貸款:應付款-社會保障(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交給杜寶
借:發員工工資-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借:
貸款:銀行存款
征收和支付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借: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
個人所得稅:在發工資的時候代扣。
借:發員工工資。
:貸款應納稅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應付稅和個稅之間的差額)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排除工資可以嗎?
工資可以不計提,工資先計提后發放或者先發放后結轉都是可以的。工資是否需要計提取決于工資發放的時間。如果當月發工資,不一定要計提,但是工資需要在月末進行分配,比如將工資分配到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中,這也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剔除工資:的處理方式是先發后結轉。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發行時,
借33,360元支付員工工資-工資、津貼、獎金、
貸款: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現金(或銀行存款)。
2.月末結轉
借:成本或費用、
貸款:支付員工工資-工資、獎金和津貼。
上述信息是我們關于“會計分錄應如何提供和支付工資”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簡單回答。在我們公司發工資之前,肯定是先計提工資,下個月再發工資。注意,工資是多計的,這一步不能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