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1長期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全部貸款。
二、本科目可根據貸款單位和貸款類型,分別進行“本金”、“利息調整”等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
2502應付債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的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與負債和權益部分分離。拆分后形成的負債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根據“面值”、“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應當設立“企業債券備查簿”,詳細登記企業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日期和數量、委托代理機構、折算股份等信息。到期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備查簿上注銷。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償還的長期債券攤余成本。
260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提取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根據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未到期的責任準備金。
2602保險責任準備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公司)從原保險合同中提取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保險)也可單獨設置“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根據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保險責任準備金。
2611投保人儲蓄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以存款本金的增加額作為保費收入,向投保人收取存款。
企業(保險)收到被保險人投資保險業務的投資款后,可將本科目改為“2611被保險人投資”。
企業(保險)應支付給被保險人的儲蓄或投資增值,也在此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被保險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收到投保人支付的保證金時,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向被保險人支付保證金,并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保價儲蓄。
2621獨立賬戶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不屬于風險保障部分確認的獨立賬戶負債。
二、本科目可按負債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確認的獨立賬戶負債。
2701長期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包括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的租賃費,以及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應付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長期應付款和債權人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長期應付款。
2702未確認融資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分期計入利息支出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二、本科目可按債權人和長期應付款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2711特殊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以特殊名義取得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對外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合同等預計負債。
二、本科目可根據形成預計負債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但尚未支付的預計負債。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負債。
二、本科目可根據應稅暫時性差異進行明細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