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保證金是租客和房東約定的。保證金一般不超過兩個月的租金,保證金一般通過“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核算。租金和保證金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如下:
租金保證金的會計分錄
1.收到押金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押金退還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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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押金無法退還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4.支付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5.收到退款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存款
6.押金無法退還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1.其他應付款是指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和應付利潤以外的其他應付款和暫收款。其他應付款包括租包租金、保證金、租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租金、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
2.發生各種應付款項、暫收款或相關款項時,借“銀行存款”、“管理費”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支付相關款項時,借“其他應付款”科目,借“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售后回購的,應將收到的款項記入“銀行存款”科目,并記錄其余額。
3.回購價與賣價的差額,在售后回購期內按日計入“財務費用”和本金。根據合同,購入的商品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定金與保證金的區別
保證金是指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或存放在第三方的資金。如在建設工程中,發包人根據工程質量保修的約定,將所欠工程款作為質量保修的擔保;如果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業主可以使用保修費用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
第二種定金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同時,由認可的第三方(通常是公證處)提出的定金。所有合同中,一方不能拿定金,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從定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者賠償金。押金租用時支付的抵押費用,一般是以所借物品的價值或超過其原值支付,歸還時會返還。
企業在支付或返還保證金時,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那么企業在支付保證金時如何做相關的賬務處理呢?
存款的會計分錄
1.如果是付款方,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支付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收到退款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3)如果押金不能退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
2.如果是收款方,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保證金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押金退還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如果押金不能退還: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押金是多少?
定金,又稱保證金,是指雙方約定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支付一定數額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履行完畢時,返還或扣除定金;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
定金是可以替代的,一般是在一方已經向另一方提交了實質性標的物的時候。為了保證交付的標的物能夠返還,對方需要支付相當數額的定金。當合同不能履行時,沒收定金是解決合同的途徑,體現在保護未支付定金一方的利益。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買入返售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款、應收再保險、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和長期應收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