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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種認定怎么辦理?
2、事業單位指的是什么,交稅嗎,怎么核算
3、事業單位如何界定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
稅種認定一般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范圍來認定,另外還要結合企業的主營項目和兼營范圍確定企業的行業類型,從而認定期涉稅的稅種。如:商品批發零售業、建筑業、餐飲服務業等。稅種認定可以到企業所轄稅務機關,窗口會自動認定您的稅種,企業只需要簽字蓋章即可,然后根據安排與稅務管理員溝通日常申報問題。
一、事業單位的定義: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二、事業單位發生應收收入,是應該交稅的。
三、事業單位的稅金核算
事業單位在其經濟活動中經常要發生納稅行為,但有些稅種要等一定期限后定期繳納,各種應繳未繳的稅款就是事業單位欠稅務機關的債務,是事業單位的負債。事業單位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以便核算單位繳納的各種稅款。單位計算出繳納的各種稅款,借記“銷售稅金”、“結余分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繳納稅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單位與稅務機關結算或結清后,補繳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繳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貸方余額為未繳的稅金,借方余額為多繳的稅金。
(一)增值稅的核算
增值稅足對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現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也就是說,從事貨物銷售或進口,以及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要根據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或進口貨物金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從中扣除上一環節已納增值稅款(即進項稅額),其余額即為納稅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為進行應交增值稅的核算,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已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1)事業單位購人非自用的材料時,應按材料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材料(接應采購成本的金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按實際支付的金額)
(2)銷售產品取得經營收入時,按實際收到的價款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經營收入(按實際收到的價款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若發生銷貨退回時,不論是否屬于本年度的銷售,均應沖減本期經營收入。其會計處理方法是:按原會計分錄方向,數字用紅字沖銷。
(4)事業單位繳納增值稅時,以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額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購進貨物時,將支付的增值稅計人材料的采購成本;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一般情況下,只開普通發票,按不舍稅價格的6或4計算應交增值稅。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金合并定價的,按照“銷售額一含稅金額÷(1+6或4”)公式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
(二)事業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需繳納的稅金
事業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繳納的稅金主要包括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一般在月終計算出應繳納的稅金(除增值稅外),借記“銷售稅金”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科目;繳納稅金時,借記“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的核算
所得稅是事業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是指事業單位每一納稅年度中的收入總額減去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以及損失后的余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份或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步補的征收方法。
事業單位在計算出應交所得稅時,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繳納所得稅時,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主要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50萬以下的為小規模。
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80萬以下為小規模。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80萬以下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反之,為一般納稅人。
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5、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擴展資料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
(一)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混業經營小規模納稅人,應根據申報的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銷售額和提供的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年應稅銷售額。
無論哪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申請不認定一般納稅人。
(三)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一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