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顧客,目前很多商場都搞起了購買一定數額的商品贈送購物券的促銷方式。如某商場的買100送50活動,某商場買200送200的活動等就屬于此類促銷方式。這種促銷方式容易刺激消費者的大額購買,也不會使商家負擔多余的稅金,因此,是目前一種常見的商場促銷手段。
對于此類促銷行為與有條件贈送贈品的促銷方式的會計處理類似,都應遵循會計上的謹慎性原則,在銷貨的同時做或有負債處理。具體處理方法為:將銷貨時發出的購物券確認為“營業費用”,同時,貸記“預計負債”。當購物券使用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同時結轉商品成本。若未發生,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這種銷售方式下,“預計負債”科目的發生和回收頻率較為頻繁,因此,應定期核查該科目,并在促銷期末時清查確認不能回收的購物券,沖銷相應的“營業費用”和“預計負債”。
例:**百貨2004年3月6~8日搞三八節促銷活動,凡在本商場購物的顧客購買商品滿100送50的購物A券,促銷期共發出1000張A券,收回800張。
購物券發出時應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費用50000
貸:預計負債50000
收回購物券時應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計負債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418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812(40000/(1+17)×17)
對未收回的購物券應做沖銷分錄如下:
借:預計負債10000
貸:營業費用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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