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會計處理嗎?
今天,邊肖將整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法定盈余公積一般是指國家規定企業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企業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如何寫會計分錄?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會計處理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結轉利潤分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順序
盈余公積是根據本年利潤提取的,所以在會計年度末提取。損益結轉后的當年利潤用于彌補虧損,再提取所得稅。所得稅后依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優先股股利、普通股股利,最后將未分配利潤轉為未分配利潤。企業未彌補以前虧損的,不得提取盈余公積和公益金。在提取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法定盈余公積可用于以下目的:
1.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
3.增加公司資本(增加時留存的賬戶余額不得低于增加前注冊資本的25)。
提取盈余公積的會計處理。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結轉利潤分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任意盈余公積是股份制企業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從可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提取的數額和用途由公司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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