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票據的取得和票款的收回等經濟業務,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科目。借方登記應收票據面值,貸款人登記到期收回或到期前貼現給銀行的應收票據面值,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持有的商業匯票金額。1.取得應收票據的原因不同,其會計處理也不同。(1)因債務人補償以前所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借:應收票據(面值)貸:應收賬款(2)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而開具并承兌的商業匯票:借:應收票據(面值)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如取得附息應收票據,月末應計利息:借:應收票據(面值票面利率期限)貸:財務費用2。收回到期票據商業匯票到期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銀行存款貸:應收票據3。轉讓應收商業匯票取得所需材料時:借:材料采購或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應收票據4。
對于票據貼現,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貼現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照應收票據的賬面價值貸記“應收票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