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商品和支付商品價款增加的會計處理如下:
1、一般納稅人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會計處理:
借入:庫存貨物(庫存貨物)或在途貨物(非庫存貨物)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或應付賬款。
2.一般納稅人領取增值稅發票的會計處理或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在庫商品)或在途商品(不在庫商品)(注:總價和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或應付賬款。
擴展數據: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以下方法:
(1)一般納稅人企業也可根據實際操作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移-免抵貨物退稅)。同時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指數的計算應包括可按需退貨的商品和服務的相應項目。
(2)實行簡易征收方式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簡易征收方式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寫本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減征某些產品稅款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本指標時,也應扣除“應納稅所得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在《增值稅納鎮蠟稅申報表》中填寫“本期實際應納稅額”。
參考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