賒銷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賬款(含稅銷售收入)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不含稅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銷項稅)
商品銷售收入主要針對商業企業,主要是銷售商品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未確認:手續費形式的傭金。
確認:付款發貨后貨物未被取走。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比如:售后回租(未確認)。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例如:貨款可能無法收回時發出的商品(未確認)
(5)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相關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例如:預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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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收到或者應收的合同或者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收到或者應收的合同或者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協議價款采用延期收款方式且具有融資性質的,按照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在合同或協議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燃料巡回時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
企業已確認銷售商品的銷售折扣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企業已確認銷售商品退回的,應當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參考:百度百科-商品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