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購進一批貨物,支付價款11700元(含增值稅),支付運費500元,裝卸費200元,保險費30元填列會計分錄(現金支付)。
借:原材料或在途物料10 000 465 200 30=10 69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0 35=1735
貸項:庫存現金12 430
注:銀是物料裂解、干燥時使用的原料,在途物料是不入庫時使用的。這一分錄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