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在補償項目和補償標準方面實行全面補償的原則。補償項目中,增加了康復費和后續治療費,用“傷殘賠償金”代替了“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工傷賠償的會計入賬標準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 (一)受害人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二)燒燒烤受害者傷殘賠償項目除第一項外,還包括:傷殘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連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皮膚殘留后連續治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