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捐贈物資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結轉捐贈物資成本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企業在疫情期間捐贈的物資,應作為“銷售”,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不直接相關的各種費用,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