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會計分錄
截至2020年11月23日修訂
醫院會計分錄
1政衛生主管部門認定某醫院藥品總收入6.8萬元,實際藥品收入8萬元,超出核定部分收入1.2萬元,按規定應上繳衛生主管部門。如何錄入?借:銀行6.8萬元。
其他應付款——和12000。
貸款:產品銷售收入-藥品8萬元。
2務部收到“住院病人收入日報表”;颊哚t藥費共計8450元。按照三減一免的政策,100元以內的住院費免了。如何錄入?
3.以30萬元的價格出售一批醫院積壓物資,已存入銀行,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收入
或者借:銀行存款
借出:庫存材料
4.醫院購買了一臺大型設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100萬元,合同簽訂當天預付50萬元,貨到后支付30萬元,剩余20萬元一年后支付。如何錄入?
借方:預付50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50萬。
借:固定資產1000000
貸款:預付50萬
銀行存款30萬
應付賬款200000
一年后。
借:應付賬款200,000。
貸款:銀行存款20萬。
5.醫院是否還提供員工福利基金,如果有,如何提供?
如果是生產工人,借:生產費用。
如果廠長借:管理費。
如果車間經理借:制造費用,
如果是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借:
如果專利產品人員借用: R amp; amp費用,
都是關于貸款: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新會計準則下提取福利費的問題。
財政部近日發布第41號令,宣布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已經討論通過,將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與最初的《通則》相比,修訂后的《通則》發生了許多變化。比如規定職工的醫療、養老等社會養老保險項目,以及企業對職工的即時獎勵,可以作為成本,作為稅前成本列支。
新《通則》的改進包括:將原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的職工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項目,統一按規定比例直接從成本中列支,而不是基本醫療和補充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