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價金額法又稱“交貨訂價、什物負擔制”,實用于零賣企業的商品核算,企業運用出賣價錢金額法時,該怎樣做賬務處置?
售價金額法的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質
應交稅費
貸:銀行入款
借:倉庫儲存商品
貸:在途物質
商品進銷差價價
售價金額核算法的計劃公式是什么?
售價金額法是指平常商品的購入、加工收回、出賣均按售價記賬,售價與最高購進價的差額經過“商品進銷差價價”科目核算,期末計劃進銷差價價率和本期已出賣商品應攤派的進銷差價價,并據以安排本期出賣成本的一種本領。
成本占領率=(期初倉庫儲存商品成本+本期購入商品成本)/(期初倉庫儲存商品售價+本期購入商品售價)
本期出賣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出賣收入×成本占領率
期末滾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倉庫儲存商品的最高購進價成本+本期購進商品的最高購進價成本-本期出賣商品的成本。
在途物質是什么?
在途物質是企業購入尚未達到或尚未驗收入庫的百般物質的購買和入庫情景,普遍用來商業貿易企業。倉庫儲存商品沿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倉庫儲存商品”科目,按最高購進價貸記“在途物質”科目,最高購進價與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價”科目,本科目期末收方余額,反應企業已付款或已開出、承兌貿易外匯券,但尚未達到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商品的購買成本。